1.自84年開始,衛生署提供孕婦產前檢查、兒童預防保健、子宮頸抹片檢查及成人預防保健等四項預防保健服務。自93年7月起又增加乳房攝影檢查及兒童牙齒塗氟等二項預防保健服務。 2.94年2月18日行政院長主持之「研商健保財務改革措施會議」紀錄,院長裁示略以:健保財務改革採以「多元微調方式」進行….,同意公共衛生支出之法定傳染病、預防保健及教學成本等經費,逐年回歸公務預算編列。 3.95年移由本局支付之預防保健服務:孕婦產前檢查、兒童預防保健、子宮頸抹片檢查及乳房攝影檢查等四項。96年增列之預防保健服務:成人預防保健及兒童牙齒塗氟二項。故預防保健公務預算由本局編列,以補助健保局辦理預防保健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