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九九

進階搜尋
::: 略過巡覽連結首頁 » 出生通報

出生通報
主題說明
主題說明
健康事件與狀態之統計監測是公共衛生之礎石,有及時且正確的資料才能做出切合需要的決策。早在民國20年戶籍法公佈時即有戶籍登記之規定,舉凡人口特徵發生變動或生命事件確定後,如出生、認領、收養、結婚、監護、死亡、遷徙等皆須向所屬戶籍單位辦理登記。「出生登記」係由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於新生兒出生後根據接生人員出具之出生證明書至戶政單位辦理出生登記。

民國82年修訂公佈兒童福利法,規定兒童出生後,接生者應將相關資料通報至戶政及衛生主管機關備查。自此,接生單位除須開立出生證明書予申請人執往戶政單位辦理出生登記外,亦須將紙本出生證明書通報至衛生主管機關,以作為後續提供婦幼衛生保健服務之依據。此為「出生通報」之發端。

民國92年,為能迅速、正確、完整掌握人口出生動態,有效提升出生通報率,又時值網路通訊技術發展已趨成熟,乃引進網路出生通報系統,至93年達成全面網路通報。透過有效的管理,較之以往的紙本通報結果,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已有明顯的進步。


*其他
*  問與答






台中一辦公室
總機:(04)22591999
地址:(40873)台中市黎明路二段503號5樓
台中二辦公室
總機:(04)22550177
地址:(40843)台中市干城街95號3-4樓
台北辦公室
總機:(02)29978616
地址:(24250)台北縣新莊市長青街2號
政風室
廉政檢舉電話:(02)29989200 / ethics@bhp.doh.gov.tw
廉政檢舉信箱:(24299)台北縣新莊市新莊郵局第14-58號
       信箱